剛剛午休時
拿了本2009的農民曆隨意翻閱
想說訂個黃道吉日來補請台灣的親友們
畢竟結婚也都一陣子了
是該更公開告示東方的世人
我和小安已正式結婚了!!
為了避免於非假日舉辦婚宴
造成別人生活作息及上班族(請假)的困擾
只能訂在星期六/日中午;
又為了不想在炎炎夏日下
辛苦大家一邊吃飯一邊忙擦汗
十二月份裡,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及十月
在中部都是盛夏
整個就去掉年度的一大半時間
二、三月感覺上離太近太趕
十一月和十二月隔得太久又沒有特好的日子
整個很傷腦
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idea呢?
請大家提供一下唄
2 則留言:
我總算能有一些意見了…
其實我希望你們能在六月前補請婚宴啦!
至少在我離開高雄時,我們兩個還能有機會一起討論、或是在一些瑣事上幫妳一些忙。
要是真等我下半年到北部了,我想幫妳就不方便了,還有搭車也是(雖然在北部會有哥哥的便車可搭,哈哈)。最好的時令就是三月吧!我覺得三月既不冷又不熱…剛好!
要是考量大家的經濟狀況,就維持在11月吧。
張貼留言